北京回龙观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2008年11月11日  【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2006年制定的《北京市精神科住院医师培训细则》和《北京市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管理办法》,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高住院医师综合能力,培养出高素质的精神科医师,给将来的精神科临床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培训人员:

  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有工作单位的人员。

  2、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没有工作单位的社招人员。

  3、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收精神科临床培训的人员。

  4、经过精神科普通专科培训合格后,或经过考核达到精神科普通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要求参加精神科亚专科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目的:

  1、掌握精神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精神科临床工作打基础。

  2、通过培训使住院医师能够独立准确的收集病史,进行精神科检查;提出治疗方案,具备独立正确地处理精神科临床常见问题的能力。

  3、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加强医院文化教育,培养医德高尚,医术高超住院医师。

  4、使住院医师将更多的时间用于临床学习

  5、对于接受精神科亚专科培训的住院医师,要求其掌握所学亚专科的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及本学科国内、国际的前沿信息。

  三、培训具体内容:

  1、临床理论:精神科的基本理论

  2、临床技能:包括采集精神病史、与病人的接触技巧、完整的精神检查、症状识别、病历书写、常见疾病的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基本的临床思维方式和临床思维能力

  3、临床操作技能:包括体检、神经系统检查、无抽电休克治疗、腰穿、换药、ECG操作,心电监护、心肺复苏,各种临床量表的使用,系统的心理治疗等。

  4、临床辅助检查:阅读心电图、X光片、化验检查

  5、外语:专业英语

  6、科研:完成一篇案例分析报告、或综述、或论文

  四、培训形式:

  1、病区主任和带教老师负责制:

  病区主任对本病区每一个住院医师在实际工作中的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掌握其学习情况,并有责任向科教办上报在带教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带教老师指导所带住院医师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训练其正确的临床技能。

  2、住院医师案例讨论会:

  培养精神科临床思维方法、临床思维能力。训练住院医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为住院医师开设的讲座、临床技能指导:

  内容与临床技能、临床操作及培训要求密切相关。

  4、医院及各科学术讨论会、案例讨论会。

  五、落实措施

  1、科教科按照《北京市精神科住院医师培训细则》制定全院住院医师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组织落实,并不定期检查

  2、各科主任、病区主任要掌握住院医师培训的目的、目标、内容,检查、掌握住院医师各种能力状况,监督、落实本科、本病区住院医师的培养工作。

  3、病区主任和指导老师按照培训的要求,指导住院医师在实际工作中的学习培训,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并提出建议,予以指导。定期按时、认真完成阶段考核。

  4、病区主任为住院医师做与临床培训相关的指导、讲座,具体内容报科教科备案

  5、住院医师在独立值班前实行二十四小时在岗负责制,要求早7:30分进病房,晚21:30分离开病房,21:30分以后病区有事应随叫随到,在岗期间要深入病房接触病人或看书学习,在带教老师、高年资医师或值班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如带教老师值班应跟随带教老师值班到晚21:30分,科教办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发现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6、考核不及格者按有关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与人事科共同协商,把考核考试同职称晋升挂钩,顺延培训时间。

  7、在培训期间的住院医师医疗行为按照北京回龙观医院医务科相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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