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精神卫生机构/中国医师协会各省精神科医师分会:
由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CPA)自2005年开始组织,惠氏制药有限公司独家赞助的惠氏杯“中国医师协会杰出精神科医师奖”评选表彰活动已经进行了三届,业内反响极为热烈,并受到总会的好评。
为了更广泛地宣传当代中国精神科医师良好的精神风貌,促进全国精神科医师队伍建设和精神卫生行业行风建设,激励广大精神科医生为发展我国精神卫生事业做出更大贡献,根据中国医师协会章程规定,经中国医师协会批准,精神科医师分会做出以下决定:将中国医师协会杰出精神科医师奖作为终身成就奖(大奖),每三年一次,每次评选10人,期间设立两次年度优秀精神科医师奖(每年度奖励10人)和年度精神卫生单项奖(每年度奖励5人),按杰出精神科医师奖(大奖)---两次年度优秀精神科医师奖的顺序轮回。其中单项奖每年设立一个主题,奖励在该主题有突出贡献的精神科医师。今后,均不设提名奖。
2008年度优秀精神科医师奖评选名额分为省级医院(三级医院)3名、地市级医院(二级医院)3名和县级医院(一级医院)4名。获奖者将在2009年4月25日的南京CPA年会上颁发证书和奖杯。推选工作现在开始。
现将《2008年度中国医师协会优秀精神科医师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中国医师协会2008年度优秀精神科医师”评选标准》、《2008年度中国医师协会优秀精神科医师候选人登记表》及《各省评选小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推选截止时间:2009年1月23日(以邮戳为准)。
附件1:2008年度中国医师协会优秀精神科医师奖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2008年度中国医师协会优秀精神科医师评选标准
附件3:2008年度中国医师协会优秀精神科医师候选人登记表
附件4:各省评选小组名单
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
2008年10月3日
附件1:2008年度中国医师协会优秀精神科医师奖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一、表彰目的
通过表彰奖励本年度做出突出贡献的全国精神卫生系统中的先进人物和优秀代表,展示当代精神科医师救死扶伤、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精神风貌,弘扬我国精神科医师开拓进取、刻苦钻研,在精神医学领域取得的优异成绩和对人类精神卫生事业做出的贡献,促进我国精神科医师队伍的行业建设和精神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表彰名额与奖励方式
全国共评选10名。省级医院、地市级医院、县级医院的名额分配比例为3:3:4.由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授予“2008年度中国医师协会优秀精神科医师”称号并颁发证书与奖杯。2008年度的表彰活动将于2009年4月25日在南京举行。
三、评选程序
(一) 推荐
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各省)精神科医师分会委员的组织下,由各地精神卫生机构直接向精神科医师分会推荐。
在报送候选人员前,应充分听取候选人员所在单位职工的意见。并在候选人员所在单位范围内公示。对于群众实名举报的问题,各省医师协会委员应组织人员逐一核实。
(二) 审核认定
由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由分会会长任组长,由会员部、发展部、维权部、培训部及部分在精神医学界有较高声望的专家和管理工作者组成。评委会负责审核“2008年度中国医师协会优秀精神科医师” 奖评选细则,审核各省推荐的候选人员和认定2008年度中国医师协会优秀精神科医师。在审核认定前,将在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网站上公示一周(http://211.144.96.8:81/index.asp)。
(三) 批准
评委会认定的名单报中国医师协会,由会员部最终认定,并抄报卫生部人事司。
(四)表彰奖励方式
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召开颁奖大会,对获奖医师授予2008年度“中国医师协会优秀精神科医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与赞助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冠名奖杯。
(五)其他
1. 为配合评选工作,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
2. 将获奖者的先进事迹通过媒体进行宣传介绍。
四、有关要求
1.各省专科分会委员(有常委的省市由常委负责)负责召集由5-7名公正、负责的同志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省的评选工作。工作小组成员不参加评选。评选小组成员名单请于2009年1月23日前报送精神科医师分会备案。
2.2009年1月23日前,请各省评选小组将候选人登记表(附件3)上报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一式三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iutieq@gmail.com
联系人: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长沙办事处)
周金艳 刘铁桥 郝伟
联系电话:0731-5292158(办) 传真:0731-5360160
地址:长沙市人民中路139号,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邮编:100083
E-mail: Liutieq@gmail.com
附件2: 2008年度中国医师协会优秀精神科医师评选标准
一、具有精神科执业医师资格,并连续在精神科临床、预防、康复等一线工作5年以上,2008年度从事精神卫生临床一线工作不少于9个月。
二、热爱本职工作,热情为群众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医德高尚、医术精湛,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尊重患者,在弘扬医德为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的职业道德方面事迹突出,深受当地群众及业内同行好评。
三、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不谋私利,严格执行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确保群众医疗、用药安全,未发生过医疗纠纷和差错事故。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信,同行认可。
四、具有探索精神,不断创新,积极参与精神卫生队伍建设。所在单位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在本地区能发挥示范作用。
五、刻苦钻研业务,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和业绩突出,具备为当地群众服务的专业特长。
六、在从事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精神卫生知识的推广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工作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业绩,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成为广大精神科医生学习的榜样。
附件3: 2008年度中国医师协会优秀精神科医师候选人登记表
(样表,复印及调整页面大小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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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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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二寸近期免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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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岁( 年 月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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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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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精神科工作年限 年;获得执业证书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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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执业类别 (以西医为主 以中医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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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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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电话(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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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请另附,包括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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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奖励(请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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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材料(请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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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评选小组意见(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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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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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填)地市级医师协会或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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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填)省级医师协会或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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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各省评选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