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专科会员入会须知
2008年04月07日 【大 中 小】
中国精神科医师协会是以注册的执业专业人员为主(执业精神科医师、执业助理精神科医师)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群众团体。
一.会员资格
拥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
二.本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资深会员和荣誉会员。
1.普通会员:取得执业精神科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精神科医师资格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可申请个人会员。
2.资深会员:除上述条件外,取得副高职称及以上,在精神科医疗、教学、科研等领域取得卓著成绩者,并由两名以上外单位资深会员推荐,可申请资深会员。
3.荣誉会员:为我国精神医学事业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医学专家、学者以及非医学界的知名人士。
三 会员入会的程序
提交入会申请书后由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颁发会员证。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优先参加本会组织或举办的各种活动;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遵守医师的职业道德,遵守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会员的声誉;参与本会工作和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接受本会的监督和检查;按期交纳会费。
专科会员会费标准目前为100元/年。
六 退会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两年未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七.除名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或其他违法的行为,经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八.入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
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办公室 高扬 收
联系电话:010-8280 2834
传真:010-6202 6310
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附: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专科会员入会申请表